8月13日訊(湘潭晚報 李濤 通訊員 韶法)俗話說,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。前不久,韶山的周某接到了法院對他入室盜竊的判決結(jié)果,而他所偷的,不過是兩包香煙和幾塊錢現(xiàn)金。 由于沒有固定職業(yè),周某一直游手好閑。2014年4月的一天下午,周某閑來無事,來到附近村民楊某家,準備搞點錢花。 他從后門溜進去,進入臥室后翻箱倒柜,找到藍芙蓉王香煙兩包、現(xiàn)金角票43張,共計4元3角,分票16張,共計3角1分。 就在周某帶著以上“贓款贓物”準備開溜時,正在午休的楊某突然醒來,見狀后大聲呼喊并追出來。周某在跑出數(shù)百米后被當(dāng)?shù)厝罕娮カ@。 因涉嫌盜竊罪,周某由檢察機關(guān)提起公訴。記者昨天從韶山市法院了解到,周某被判拘役5個月,并處罰金1000元。 |